详谈民航不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流程

详谈民航不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流程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局方将安全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事故、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

航空公司或维修单位应该在局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式,制定相严于局方的不安全事件标准,以助于单位维修系统针对不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的严谨性与完整性。以下对不安全事件信息报告体系做详细的解释。

一、不安全信息报告目的

1、发现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隐患,将安全关口前移

2、为风险管理、安全监督与审核、不安全事件调查等提供资料,更好地开展安全工作。

3、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为信息分析提供更充足的数据,实现信息的效用与价值。

4、更全面地掌握航空公司内部的整体安全运行的运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安全信息报告原则

1、报告原则:

1)任何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知情者都有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报告允许越级上报,航空安全管理委员会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安全信息报告。

2)报告人应当真实并尽可能详细反映事件经过或工作进展情况。

3)安全信息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报告,各部门或个人不能因为信息不全、原因不明、事件未定性等原因,推迟报告;如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2、报告性质:

1)发生了强制报告范畴之外的事件,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在12小时内向公司进行了报告,且情况属实。

2)各部门内部自我审核发现,或员工通过公司报告途径自行向公司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指如不制止将会发生差错含以上事件可能)、安全建议,情况属实,并在公司监察发现前报告的信息;

3)在公司级安全事件调查中,事发部门或当事人向调查组提供公司尚未掌握的重要材料,并对调查有帮助的信息。

   

三、主动报告

1、主动报告:是指发生或存在于公司范围内,依靠飞行人员、维修人员、签派控制人员、保卫及地面保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主动报告的全部安全事件。主动报告的范畴为所有与航空器安全或人员安全有关的强制报告除外的事件和信息。

A. 安监部任何人员接到主动报告后,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告安监部当日值班员。值班员立即对事件关键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和定性后录入SMS平台。

B.安监部信息管理专员每个工作日登录主动报告系统,对当日报告的事件进行处理。

C.对于有效的报告,信息专员根据信息内容,划分责任处理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反馈。

1)飞行操作类信息,QAR分析工程师于收到信息的24小时内将QAR警告信息转飞行部处理。

2)其他信息,相关部门在收到信息的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处理情况。

D.安监部对反馈内容审核后,在系统中予以发布;同时,信息管理专员将事件处理情况及后续工作要求知会相关人员,并进入监察程序,对事件处理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2、主动报告减免责

公司积极推行主动报告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政策。

1)主动报告的及时性将作为减、免责及奖惩的考虑因素。

2)主动报告、制止他人危及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或发现安全及服务质量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被公司采用的,给予表扬,并对事件保密。

3)安全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能及时、如实报告事件真相,凡符合《运行总手册》中主动报告免责政策的,视情给予减、免责。

4)安全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在事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的,视情给予减责。

5)对安全非正常情况等故意隐藏不报者、在安全、服务非常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刻意回避者,给予从严、从重处分;

* 对于实施减免政策的,不涉及事故、事故征候以及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3、主动报告途径

1)航空公司SMS信息管理平台主动报告系统

2)航空公司SMS工作邮箱

3)安全监察部24小时值班电话

4)信息管理专员电话

5)SMS短信报告平台

四、强制报告

1、强制报告:发生于公司范围内的、要求相关个人或所属组织按照规定时限强制报告的安全事件。

2、判断原则:以下文件所列的事项均属于强制报告范畴。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

 《航空公司安全差错标准》;

 《公司异常事件管理办法》。

3、强制报告程序:

1)事发后立即电话报告AOC;当班机组事发后12小时提交CR报告,其他人员尽快(不得超过事发后12小时)向AOC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

2)安全类事件,AOC立即指派安监部值班员处理,并尽快邮件附上事件相关书面情况说明。

3)安监部值班员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核实事件相关信息。

4)根据领导指示,安监部值班员开展以下工作:

* 公司内部通报;

* 发布停飞通知;

*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

* 局方信息通报。

5)各部门立即按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并按时限要求通过SMS平台反馈进展。

五、重大事项报告

1)交通事故:包括公司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

2)资产及财产损失:包括公司车辆被盗,固定资产或资金损失,无论金额大小、是否可追回均需报告;

3)员工管理类事件:包括集体罢工,劳动争议事件,员工偷盗公司快件、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或走私、诈骗、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员工伤亡事故(包括工伤和非工伤);

4)综合类事件:包括火灾、食物中毒、流行性传染疾病;

5)对外协调事件:包括政府部门查处、外部侵害。

事发后1小时内在系统初报;交通事故、诉讼案件2周一报;其他事件1周一报。


限时免费
立即开启线上经营
备案号:粤ICP备17011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