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关心的是航空器的大小、航程的远近、尾流间隔、入口速度等,因此,航空器按其在民用航空运输中的管制工作的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对其相应地作了进一步划分。
l、按照大小分,我国航空器以航空器的最大起飞重量来划分机型的大小:
最大起飞重量60吨(不含)以上的航空器为大型机;
最大起飞重量60吨至20吨(含)的航空器为中型机;
最大起飞重量20吨(不含)以下的航空器为小型机。
2、按航程远近分,航空器的航程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一般来说:
航程在4800公里以上的航空器称为远程航空器
航程在4800~2400公里的航空器称为中程航空器;
航程在2400公里以下的航空器称为短程航空器。
3、按照尾流强弱分,航空器尾流的强度,随航空器重量的增大而增大,为了规定航空器尾流间隔标准,按照航空器的最大起飞重量,将航空器分为以下三类:
最大起飞重量大于136吨的航空器为重型机,用大写字母H表示;
最大起飞重量为7~136吨的航空器为中型机,用大写字母M表示;
最大起飞重量等于或小于7吨的航空器为轻型机,用大写字母L表示。
4、按照进近程序分,航空器的速度直接影响着实施仪表进近程序的各种机动飞行所需的空域和能见度。为了对具体仪表进近程序提供航空器操纵可能性的标准化基础,根据航空器在最大允许着陆重量着陆形态下的失速速度的13倍。将航空器分为五类:
A类:指示空速小于169公里/小时;
B类:指示空速169公里/小时或以上,但小于224公里/小时:
C类:指示空速224公里/小时或以上,但小于261公里/小时;
D类:指示空速261公里/小时或以上,但小于307公里/小时;
E类:指示空速307公里/小时或以上,但小于491公里/小时。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掌握另外一种划分方法,那就是按照空军一号令规定中的分类方法。空军一号令规定:根据飞机使用升限并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有关文件,将飞机分为A、B、C、D、E五类。鉴于C类飞机较多,性能差异较大,将C类飞机分为C1、C2、C3和C4类。